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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道路绿化补植项目(代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未知(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大黄蜂 时间:2024-05-23

  项目概况:南区道路绿化补植项目(代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9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建设内容:高新路中央分车带、滨河北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其中高新路(西三路一东外环路)道路长8216米,种植红叶海棠5992株;滨河北路(西一路—东五路)道路长4695米,种植红叶海棠2185株。

  (1)本代建项目采取全过程代建,自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之日开始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

  (4)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供应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以上资质要求中至少满足其中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政府建设平台。

  (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事宜: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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