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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龙好玩吗到底什么情况?

来源:未知(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大黄蜂 时间:2023-03-23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综合考虑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持续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相关现金分红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文)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3元。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0,396,135,2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178,635,111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截至2021年8月13日止(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709,449.28万元,发行费用约为人民币38,234.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671,215.20万元。截至2021年9月22日,本次A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790,370.98万元,发行费用约为人民币38,808.6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4,751,562.29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A股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后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7号”和“德师报(验)字(21)第003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99,331.4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788,821.7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6,434.19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5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7,434.1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净额(扣减手续费)人民币83,693.6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14家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六)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由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5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汇票、信用证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由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046,434.19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55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87,434.1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22日出具了《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50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电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电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联席保荐机构对中国电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戴斌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张建斌代为表决,监事徐世光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韩芳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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