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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在哪!”学生出操时死亡后续:撤销导员教师资格网友炸锅

来源:未知(原创/投稿/转载) 编辑:大黄蜂 时间:2024-04-21

  4月18日下午,吉林省的专项调查组,发布了白城女生出操时死亡事件通报,详细交代了事件过程和处理结果,但是,网友们却都炸了锅,纷纷质问:导员的过错在哪!

  事发时间是4月14日,吉林医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一位女生的家长,在社交平台向网友求助说:因为他们的女儿给导员宋某送的鱼不是活的,就被导员针对刁难,让她带病出操,她被气得心脏病发作后,宋某又不让学生施救,最终殒命。

  这不是草菅人命吗?此事瞬间引起发酵,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网友和这位女生的同学,都对涉事的导员宋某展开了口诛笔伐,仿佛宋某一夜之间成了万恶不赦的杀人犯。

  但吉林省教育厅安全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却对媒体表示:对学生的救治很及时,很多细节和网传消息不一致。这句话让网友产生了顾虑,难道家长真的歪曲事实、夸大其词了吗?

  直到4月16日,真相已经有了浮出水面的苗头,女生的父母接受采访时突然说:已经与校方达成和解,赔偿款已经打到账户上了,希望媒体们不要持续介入。

  一、女生符合不出早操的条件,但作为学生干部,她经常在早操环节协助老师点名,也经常出操,并不存在宋某逼迫她出操的情形。

  二、女生早上6点25分从寝室出来前往早操集合地点,6点28分突然倒地,此时还没有出早操,并不是因为出早操才心脏病发。

  三、女生倒地后,导员当场查看情况并采取了急救措施,并致电学院副书记和学生父亲,由另一同学同步拨打了120,宋某并不存在阻挠学生施救的情况。

  这么看来,宋某在出操前、出操过程中,以及后续抢救过程中,都没有任何过错,确实是家长在歪曲事实、夸大其词、引导舆论,甚至是栽赃陷害。

  导员唯一的过错在哪呢?就是清明节放假返校后,女生给导员送了一条鲶鱼和几条鲫鱼,说是从家带来的,导员收下了。

  结果,调查组给宋某的处理结果是:撤销其教师资格,调离辅导员岗位,并依据相关党内法规给予宋某相应处理。也就是说,宋某不仅丢了饭碗,还结束了教育生涯!

  这个处理结果就让人感觉是小惩大诫、莫名其妙了,通报里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宋某没有过错,没有责任,仅仅是收到几条鱼而已,就要被处以如此严重的处罚吗?

  就连原本纷纷声讨宋某的网友们,也都看不下去了,纷纷在评论区质疑这个处理结果,并为宋某感到冤屈:

  ——有人认为:从调查结果看,教师对于女生的死亡没有责任,如果收一条鱼就撤销教师资格,这处分的依据是什么呢?

  ——更有人认为:这个事其实就是学生有心脏病,早操点名的时候犯病了,老师在里面没有什么很过分的事,是调查组迫于舆论压力,才给了教师如此重的处分。

  知名大V胡锡进也看不过去了,他发文表示:从通报所列出的时间线上看,学校和校方都不应对女生的猝死承担责任,前几天网上的舆论被家长带偏了。

  宋某收鱼虽然不对,但这事和女生的猝死没有联系,如果要因为收鱼处理宋某的话,这事应该单独处理,而不是和女生猝死事件放在一起处理。

  说实话,在这个人情社会里,大学的班干部给导员送几条鱼,也就是几十块钱的东西,实在是没什么严重的,这事告到天边去,宋某也不会被撤销教师资格。

  宋某倒霉就倒霉在,他刚收了鱼没多久,这位女生突然心脏病发猝死了,家长这么一闹,舆论这么一叫,调查组这么一咬牙,索性给了他一个极重的处分,让大家如鲠在喉、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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